轉知公務人員、聘僱人員及教育人員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賡續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

作者 : 人事助理員 發佈日期 : 2022-10-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