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處公告】交通安全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注意事項

作者 : 生活輔導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11-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1-16
交通部於111年11月28日發布「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2年內
(113年11月29日前)車輛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始可上路騎乘,也須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