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國中晚自習相關資訊公告[0916更新]

作者 : 試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08-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16

[0916 13:40更新] 上傳座位表,請點開查閱。

 

113-1國中部晚自習相關資訊公告  #請注意:往後相關訊息皆會更新在此篇(並同步置頂於「國三升學」之公告,如下圖)

請詳閱晚自習相關規定如下:

一、說明:

(一) 本晚自習活動經家長同意後由學生報名參加,學生到校自習須遵守「校規」與「晚自習管理規定」。

(二) 請家長盡量參與陪孩子晚自習(晚上6點到校,整學年只輪一次)。為方便排班,請家長線上圈選可以輪值的日期(至少5個日期),以利安排,開學後再另行發通知確認日期。

(三) 實施方式:113年9月23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3日(星期五),上學期共安排62天(實施日期請參照下方圖片)。地點於迎曦樓B1展演空間,時程如下--晚上17:10-17:35用餐,17:40-18:05休息睡覺,18:10-21:00晚自習(共三節課)。

(四) 本活動不收費,唯晚餐仍須繳費(晚自習餐盒90元/餐),學期初統一收齊,請假不另退費,會將餐盒分給還需要的學生食用。(除家長每晚親自送飯到校給孩子者外,其餘學生皆須統一訂餐)

(五) 補習班補課列為事假,請依事假規定請假並列入事假次數累計。(有收據、證明之病假准3次,事假只准2次,超過直接強制退出。)

(六) 家長若對於本自習活動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04-2701-6473轉分機714/814。

二、填報須知

(一) 有領到通知單者不論參加與否都需上網填報,填報日期為8/9(五)12:00~8/28(三)12:00間,網址為 https://forms.gle/ACe9E8uoTgQZrYfKA 或掃 QR code。(填報前請登入Google信箱)  

(二) 建議使用電腦;若使用手機,請確認填報完後有出現「收到回覆」的畫面。 


三、晚自習規定:

(一) 請假請撥電話至教務處27016473轉714,請假單請至教務處或國三導師室拿取。有收據、證明之病假准3次,事假只准2次,超過直接強制退出。
     
 其他請假規定如下:

  1.最晚須於請假當天17:15前由學生告知教務處或繳交有導師家長簽名之請假單請假,否則記點一次。

  2.若口頭請假,請家長務必親自於當天17:15前打電話至教務處請假,否則記點一次。

  3.口頭請假後,回到學校後三天內須完成紙本請假作業,違反者逐日罰愛校一次,遲遲不請假者直接通知退出。

  4.請病假或其他假別須出示相關單據證明,補習班補課將列為事假只准2次,病假不得超過3次(特殊情況請告知)。

(二) 參與晚自習學生若發生重大違規,將直接退出。(如:危害身體安危、破壞公物。)從放學到晚自習結束,未經允許離開自習場地或校園且未事先請假也未到者,強制退出(請假請洽教務處)。

(三) 晚自習須繳交手機、平板等電子類產品,未繳交者登記違規並記點一次,學生被記點超過2次者,強制退出晚自習外,將登記警告一支。

(四) 晚自習時間最後一節課最後30分鐘,不開放上廁所或倒水。(緊急需求請另外提出)

(五) 晚自習時間違反下列事項者,記點一次:

1. 為了讓晚自習時間有更充分的精神自習,不得於晚餐、休息或下課等時間打球。違反者記違規。
2. 晚自習各階段時間遲到者。(鐘聲響畢,須就座完畢。)
3. 說話、討論功課、筆談、比手畫腳、傳遞物品(含字條、課本、文具等等)、睡覺。
4. 閱讀課外雜誌、書刊、小說、漫畫、報紙。
5. 服儀不整且不聽規勸改善者。
6. 擅自變更座位者。
7. 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教室。(自習教室只能喝開水,請家長勿攜帶飲品或點心給孩子。)
8. 利用晚自習時間(含下課時間)擅自回原班教室。
9. 晚修讀書時間未經老師同意而隨意走動(上廁所、倒開水)。
10. 坐、趴或躺在晚自習教室桌上者;破壞或亂畫記於晚自習桌椅或牆壁面者、隨意碰觸晚自習教室的物品或用具等。
11. 將垃圾或紙屑等留置於晚自習教室、用餐教室或丟入廁所內未帶走者。
12. 將食物殘渣或垃圾等倒置於飲水機者。
13. 被班級管理家長或輪值老師指正者。
14. 違反校規者。
15. 晚自習下課時間大聲喧嘩打鬧者。
16.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