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內筆記型電腦借用規則

作者 : 圖書管理員 發佈日期 : 2021-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9-21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圖書館館內筆記型電腦借用規則

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訂定

使用限制:限西苑高中圖書館館內使用,不可攜帶離館。

使用資格:凡本校教職員及持有本校學生證之讀者都可使用。

二、使用時間:

(一)本館讀者得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使用筆電設備。

(二)國定假日、特殊狀況或利用教育訓練期間內,暫停讀者使用。

(三)每人每次使用筆電以半天為原則,如無其他讀者等候使用時可續用。

三、使用原則:

(一)讀者使用筆電前,請確實於二樓流通櫃檯刷條碼借用。學生請將學生證抵押在櫃檯,並於使用後歸還電腦,領取證件。

(二)禁止使用筆電玩電腦遊戲。

(三)除操作本館指定軟體外,不得任意操作及下載安裝無關之軟體系統。

(四)讀者使用私人隨身碟時,請確認無中毒,若損壞筆電者,照價賠償。

(五)讀者如利用筆電從事不當行為或私自拷貝具有著作權軟體或資料,應自負法律責任。

(六)讀者使用本館筆電設備,務必愛惜,若有污損或其他違法情事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四、使用範圍:

(一)供查詢本館及他館之館藏查詢系統。

(二)供查詢本館所提供之數位館藏資源。

(三)供查詢學術研究相關資源。

  (四)供學生自主學習專用。

  (五)供教師館內備課使用。

五、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校目前可供借用之行動載具依其特性分類整理如下(110.01.27)

序號

類別

數量

地點

備註

借用原則

1

Windows筆電

36

圖四

視聽中心

筆電車

LenovoL390*21

AcerSB118*15

1.教師上課借用(當天借當天還):

 (1)借用行動載具上課請以登記有載具車的場地為主;全學期定期借用者,請於期初登記。

 (2)若須借離原場地(到教室),請老師先親至或致電圖書館辦公室再派學生來拿,且將在教師借閱證號下刷借。

2.借用最遲請於前一天下班前登記或來電告知,勿臨時借用。

3.成一平板車以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因材網)班級為優先。

2

Surface

平板筆電

20

圖三

西屯學中心

筆電車

SurfaceGo*20

3

Surface平板筆電Windows筆電

36

樸二

物理實驗室

筆電車

SurfaceGo2*20

AsusTP412*16

4

Chromebook

平板

42

圖二閱讀區

平板車

白AcerR11*42

3台Windows系統

5

Chromebook

平板

34

樸一

理化實驗室

平板車

黑AcerR752*34

6

Chromebook

平板

30

成功樓一樓

平板車

黑Lenovo500e*30

7

Windows

筆電

7

圖二櫃台

館員及愛媽管理

無車

1.教師私人短期借用(30天為期):

 (1)在教師借閱證號下刷借。

 (2)若帳號下有書逾期,需先歸還才能解鎖借用。

2.班級電腦故障臨時借用(當天借當天還):

 (1)在班級帳號下刷借。

 (2)以資訊股長為借用負責人。

3.借完為止,或洽圖三辦公室。

4.型號:(1)Acer*4(編號自主學習1~4)

        (2)Asus*2

        (3)HP*1

8

Windows

筆電

10

圖三辦公室管理

無車

1.機動使用。

2.型號:(1)Acer*2(編號107年16~17)

        (2)Dell*8(編號109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