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服務使用規則

作者 : 圖書管理員 發佈日期 : 2021-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9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圖書館影印服務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110年3月26日訂定

一、      為服務讀者複製或掃描所需資料,本館備有影印機方便讀者使用,特定本規則。

二、      因應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非法影印書籍及文件,如有違反,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      本館影印機使用對象以本校教職員、學生為主。

四、      本館影印機之使用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請讀者自行操作。

五、      本館影印機必須使用本館專用之影印卡。

六、      本館影印卡售價新台幣拾伍元整,儲值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伍拾元整、壹佰元整。

七、      本館影印機提供影印紙張規為 A4A3B4 三種規格。

八、      影印費用如下:

       黑白影印

        彩色影印

A4 1

A4 5

B4 1

B4 5

    A3 2

 A3 10

 

 

 

 

 

九、      有關辦理購卡或儲值事宜請向館員洽詢,並於購卡儲值登記簿上登記。

十、      若影印卡面額用盡時,如需要繼續影印,請向館員辦理儲值,所需費用與本規則第六條同。

十一、      影印卡請自行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卡片變形或不堪使用之情況,該卡形同無效,本館概不負責,不得要求退費或退卡,亦不回收影印卡。

十二、      影印卡儲值最多以8次為限。

十三、      使用本館影印機時請務必小心使用,如發生故障請向館員反應,切勿自行拆裝本機,否則因不當使用所造成損壞除依本館送廠維修之所有費用賠償,如經廠商判定完全不堪使用時,依原價賠償。

十四、      本館影印機之影印紙為耗材,並放置在影印機之送紙匣內,如發現用罄時請通知館員補充。

十五、      如需使用自備紙材影印時,請先告知館員並經認可後方得使用。

十六、      請勿自行將影印機之影印紙從紙匣內取出並攜出館外。

十七、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