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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行政助理甄選

一、 甄選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以上、65 歲以下,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2. 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 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水電基礎修繕能力及應對能力,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二)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二、 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三、 工作時間:每日上班 8 小時(8:00-12:00 及 13:00-17:00);另應配合學校師生作息時間及校內相關活動,適時做機動性調整。
四、 工作內容:
(一) 簡易修繕(校內各項設備維修,如水電、門窗、課桌椅、教學器材…等)。
(二) 操場草皮及花木修剪、清理水溝異物、公文遞送、會場布置搬運…等。
(三) 校園環境及安全維護。
(四) 支援事務組、出納組及文書組…等各項庶務行政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若為身心障礙者於實際進用後,調整合適之工作內容)
五、 工作地點:臺中市西苑高級中學總務處
臺中市西屯區西苑路 268 號 電話:(04)2701647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