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2.本校113學年載具車放置定點與代管教師一覽表如附件一,定點載具使用規範如附件二。 3.載具車各車末號(H1- H5為40號,J1-J8為30號)為隨車教師用平板。 4.為方便代管教師了解學生使用介面及現況,代管教師借用平板借期另訂,於學年末或不再擔任代管時歸還。 5.本校載具補助及購置皆以學生行動學習為主要目的,而本校教職員人數眾多,可供借用載具數量有限,若未能滿足同仁需求尚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