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覽室使用規則
發佈日期 :
2021-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9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圖書館閱覽室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一0一年九月一日主管會報修訂
中華民國一0八年二月廿六日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一、閱覽室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
二、本館二樓為期刊閱報區、閱覽桌區、查詢資料區、流通櫃檯區,三樓為工具參考書區、開架書庫,進入前請將書包、提袋存放至館內往三樓樓梯下之班級櫃旁。
三、進入圖書館應衣著整齊,除礦泉水外,嚴禁攜帶食物、飲料入館內。
四、閱覽室內禁止高聲談笑、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讀之行為。
五、為維護同學閱讀權利,禁止佔用座位,違者沒收佔位之書籍或物品。
六、閱覽室各項用具(電腦、桌椅、書籍期刊)不得任意移動或損毀,如有破壞,除照價賠償外並送學務處依校規議處。
七、圖書館藏書採開架式流通,若非借書,取閱後請放回原書架正確位置。
八、館內書架上之工具書、參考資料、報紙傳單可自行取閱,不外借;貼有書標之一般書籍、媒體資料、期刊可外借。
九、館內桌上型電腦僅提供師生查詢館藏圖書之用。
十、本館二樓可供會議或研討之用,唯需先向本館提出申請使用。俟經核准,使用期間,由申請單位負責監管硬體設施。
十一、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