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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室使用規則

作者 : 圖書管理員 發佈日期 : 2021-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9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圖書館閱覽室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訂定

中華民國一0一年九月一日主管會報修訂

中華民國一0八年二月廿六日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一、閱覽室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止。

二、本館二樓為期刊閱報區、閱覽桌區、查詢資料區、流通櫃檯區,三樓為工具參考書區、開架書庫,進入前請將書包、提袋存放至館內往三樓樓梯下之班級櫃旁。

三、進入圖書館應衣著整齊,除礦泉水外,嚴禁攜帶食物、飲料入館內。

四、閱覽室內禁止高聲談笑、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讀之行為。

五、為維護同學閱讀權利,禁止佔用座位,違者沒收佔位之書籍或物品。

六、閱覽室各項用具(電腦、桌椅、書籍期刊)不得任意移動或損毀,如有破壞,除照價賠償外並送學務處依校規議處。

七、圖書館藏書採開架式流通,若非借書,取閱後請放回原書架正確位置。

八、館內書架上之工具書、參考資料、報紙傳單可自行取閱,不外借;貼有書標之一般書籍、媒體資料、期刊可外借。

九、館內桌上型電腦僅提供師生查詢館藏圖書之用。

十、本館二樓可供會議或研討之用,唯需先向本館提出申請使用。俟經核准,使用期間,由申請單位負責監管硬體設施。

十一、本規則經行政會報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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