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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臺中市立西苑高中定點載具使用規範」

作者 : 資訊教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10-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25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2.本校112學年載具車放置定點與代管教師一覽表如附件一,定點載具使用規範如附件二。
3.載具車各車末號(H1- H5為40號,J1-J8為30號)為隨車教師用平板。
4.圖書館二樓櫃台備有教師教學用平板及筆電,比照圖書借閱借期為30天,期滿若無人預約得續借一次,續借以7天為限。
5.上述教師教學用平板比照學生用機由資訊組納管,帳號登出後還原至原設定。
6.為方便代管教師了解學生使用介面及現況,代管教師借用平板借期另訂,於學年末或不再擔任代管時歸還。
7.本校載具補助及購置皆以學生行動學習為主要目的,而本校教職員人數眾多,可供借用載具數量有限,若未能滿足同仁需求尚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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