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圖書館轉知*114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

作者 : 讀者服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01-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20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增 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一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155134號函辦 理。

二、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 師,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 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申請旨揭計畫,偏遠地 區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20萬元,並放寬以 代理教師擔任,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

三、請欲申請之學校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 (一)請於114年2月11日(星期二)前上傳114學年度版之「送件 檢核表」、「經費概算表」、「提案申請表」(均含1份 可編輯檔及1份核章彩色掃描PDF檔)至google表單,提案申請表限制頁數上限為10頁(含相關附件,其附件不 含經費概算表與檢核表),俾利辦理後續初審事宜,請務 必依限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二)國小請上傳至https://forms.gle /6XdSJ2cvbwQdjPV38。 (三)國中請上傳至https://forms.gle /hv59YXuLcrGneFLs8。

四、為利學校推動中長程閱讀教育計畫,114學年度申請方式如 下: (一)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倘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連續3 年皆獲補助之學校,得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不受閱 推教師是否連續三年同一位教師之限制。 (二)申請一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一學 年度計畫。 (三)通過113學年二學年度執行計畫之學校,114學年度無需 申請。

五、有關旨案本局援例對各校提報計畫內容與辦理教師資格先 行審核,嗣後如經國教署核定補助,將採部分補助方式辦 理,其餘自籌款經費由受補助學校自行負擔,請有意申請 者,務必評估預留校內相關經費。

六、檢附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 送件檢核表、一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二學年度計畫提 案申請表及經費編列原則各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