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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訊息】關於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學雜費減免相關訊息

作者 : 註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11-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21

轉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函文,關於學雜費減免資格,內容如下:

主旨:有關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身分資格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1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6546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電子查驗作業時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身分資格查驗及學雜費減免造冊時程,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7日止,請各校上傳送查學生名單至本系統;本系統將於114年2月17日公告學生身分資格電子查驗結果,並同步開放系統造冊功能。

(二)學生如對查驗結果有疑義,或各校有漏未送查之學生名單,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請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請學生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紙本證明,交由學校上傳至本系統。
 (2)請學生透過數位發展部建置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以下簡稱MyData)下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電子證明」(網址:
https://mydata.nat.gov.tw/personal/detail/API.AbAYGIjoYw),交由學校上傳至本系統。
(3)請學生經由本系統連結至MyData,點選「線上服務-教育學習」線上申請學雜費減免(網址:https://svhs.ncnu.edu.tw/SYS/MyData.aspx),免再檢附紙本或電子
證明文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請學生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且於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身分資格紙本證明文件,
傳至本系統。
(三)請各校鼓勵並協助學生於複查或補查階段多加利用MyData線上申辦,減少家長赴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或取得紙本證明之成本。

三、本系統線上操作之教學影片及手冊,已置於系統首頁「公告區」,請貴校自行瀏覽及下載。如對本系統有線上操作、資料查詢、使用MyData線上申辦學雜費減免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系統服務電話:(049)2910960,轉分機3782、3783、3965或3784。
四、有關MyData相關說明資料,請參考MyData網站(網址:https://mydata.nat.gov.tw/)。

 

另外宣導,目前高中生全面免學費,若不申請者,請事先告知學校;已申請者,將無法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詳情請洽職屬之人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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