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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載具使用規範

作者 : 資訊教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02-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7

臺中市立西苑高中定點載具使用規範

111.11.30訂定

113.09.05修改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二、班級使用規範

      (一)定點載具以教師班級教學使用為目的,不外借給個人;班級若使用狀況不良,則暫停借用給該班。

      (二)定點載具車每學年依年級、樓層分配至各定點,並協調請託代管教師協助管理,學年末由資訊組收回進行維護。

      (三)任課教師借用請於至少提前一日向代管教師約定借、還時間,使用前後確實點收並登記,並以當日/當節歸還為原則。

      (四)為維護設備正常運作,請勿自行拆解行動載具或增刪相關應用軟體。

      (五)載具若發生異常狀況,請立即通知資訊組,以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六)載具若有遺失、遭竊或損毀,請立即通知資訊組,並依登記表釐清責任歸屬,必要時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三、學生使用規範

      (一)嚴禁使用或自行下載與學習活動無關之遊戲、社群、通訊等應用軟體。

      (二)使用載具若有違反正常使用之不當行為,因而造成設備損壞,經查證屬實,依下列方式處理:

     1.當事人應將載具回復原狀。若由學校代轉廠商修復,修復費用由當事人以現金繳納。

     2.如經當事人及校方雙方確認無法修復,以該載具購置價格折舊後之淨額賠償。

     3.載具毀損或遺失責任應歸屬於班級,但無法確定個人責任時,由該班負責賠償。

 四、本辦法奉核後實施,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修正時亦同。

【各班借用及歸還時,請協助做下列基本確認】

借用時:數量正確(含觸控筆)。外觀正常(螢幕無破損膨脹、鍵盤完整)。能正常開機及連線。使用後登出帳號正常關機。

歸還後:對號放置並插上電源線。載具車插電後,各充電電源燈能正常顯示。充飽電後,視情況拔除載具車充電插頭。

 

111 學年度圖書館載具車放置代管一覽表(113.09.05 )

高中

編號

系統

管理教師

放置地點

年級/科目/領域

數量

備註/其他協管

H1

I-PAD

尹○綺

樸學樓 B1

高三/

40

參與計畫教師

H2

I-PAD

○蕙

510

高二/

40

 

H3

I-PAD

○雯

407

高一/

40

 

H4

I-PAD

○馨

605

高三/

40

 

H5

I-PAD

○汝

502

高二/

40

 

L5

筆電

2 實驗室

/

36

國中

編號

系統

管理教師

放置地點

年級/科目/領域

數量

備註(其他協管)

J1

I-PAD

力行樓 1 樓補校

國一/

30

 

J2

I-PAD

成功樓 32樓 305

國三/

30

J3

I-PAD

1 實驗室

/

30

 

J4

Chrome

○煬

力行樓 1313

國三/

30

J5

Chrome

○錚

成功樓 13102

全/科

30

 

J6

Chrome

陳○齡

力行樓 2 樓 306

國二/

30

J7

Chrome

林○鈞

成功樓 1 314

國二/

30

J8

Chrome

吳○微

樸學樓 5

國三/

30

L1(原有)

Chrome

洪○穗

1 實驗室

/

34

 

L2(原有)

Chrome

圖書館

圖二

30

因材網優先()

其他

編號

系統

管理者

放置地點

數量

備註

J9

Chrome

圖書館

迎曦樓二樓

38

自主學習優先

L3

小筆電

圖書館

迎曦樓二樓

20

L4

筆電

圖書館

圖二

36

L6

Chrome

圖書館

迎曦樓B1

40

自主學習用

注意事項:

  1. 載具使用及管理依「臺中市立西苑高中定點載具使用規範」進行
  2. 載具借用至少提前一日向代管教師或圖書館約定借、還時間
  3. 載具借還請任課教師親自聯繫代管教師或圖書館,以便確實於記簿簽名及註記載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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