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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載具使用規範

作者 : 資訊教育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02-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7

臺中市立西苑高中定點載具使用規範

111.11.30訂定

113.09.05修改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二、班級使用規範

      (一)定點載具以教師班級教學使用為目的,不外借給個人;班級若使用狀況不良,則暫停借用給該班。

      (二)定點載具車每學年依年級、樓層分配至各定點,並協調請託代管教師協助管理,學年末由資訊組收回進行維護。

      (三)任課教師借用請於至少提前一日向代管教師約定借、還時間,使用前後確實點收並登記,並以當日/當節歸還為原則。

      (四)為維護設備正常運作,請勿自行拆解行動載具或增刪相關應用軟體。

      (五)載具若發生異常狀況,請立即通知資訊組,以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六)載具若有遺失、遭竊或損毀,請立即通知資訊組,並依登記表釐清責任歸屬,必要時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三、學生使用規範

      (一)嚴禁使用或自行下載與學習活動無關之遊戲、社群、通訊等應用軟體。

      (二)使用載具若有違反正常使用之不當行為,因而造成設備損壞,經查證屬實,依下列方式處理:

     1.當事人應將載具回復原狀。若由學校代轉廠商修復,修復費用由當事人以現金繳納。

     2.如經當事人及校方雙方確認無法修復,以該載具購置價格折舊後之淨額賠償。

     3.載具毀損或遺失責任應歸屬於班級,但無法確定個人責任時,由該班負責賠償。

 四、本辦法奉核後實施,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修正時亦同。

【各班借用及歸還時,請協助做下列基本確認】

借用時:★數量正確(含觸控筆)。★外觀正常(螢幕無破損膨脹、鍵盤完整)。★能正常開機及連線。★使用後登出帳號正常關機。

歸還後:★對號放置並插上電源線。★載具車插電後,各充電電源燈能正常顯示。★充飽電後,視情況拔除載具車充電插頭。

 

111 學年度圖書館載具車放置代管一覽表(113.09.05 版)

高中

編號

系統

管理教師

放置地點

年級/科目/領域

數量

備註/其他協管

H1

I-PAD

尹○綺

樸學樓 B1

高三/藝

40

參與計畫教師

H2

I-PAD

廖○蕙

510

高二/藝

40

 

H3

I-PAD

賴○雯

407

高一/自

40

 

H4

I-PAD

符○馨

605

高三/英

40

 

H5

I-PAD

蔡○汝

502

高二/社

40

 

L5

筆電

張○勝

樸 2 實驗室

全/自

36

國中

編號

系統

管理教師

放置地點

年級/科目/領域

數量

備註(其他協管)

J1

I-PAD

尤○彥

力行樓 1 樓補校

國一/英

30

 

J2

I-PAD

郭○芬

成功樓 32樓 305

國三/社

30

J3

I-PAD

洪○穗

樸 1 實驗室

全/自

30

 

J4

Chrome

趙○煬

力行樓 1樓 313

國三/社

30

J5

Chrome

陳○錚

成功樓 13樓 102

全/科

30

 

J6

Chrome

陳○齡

力行樓 2 樓 306

國二/藝

30

J7

Chrome

林○鈞

成功樓 1 樓 314

國二/英

30

J8

Chrome

吳○微

樸學樓 5 樓

國三/國

30

L1(原有)

Chrome

洪○穗

樸 1 實驗室

全/自

34

 

L2(原有)

Chrome

圖書館

圖二

全

30

因材網優先(黑)

其他

編號

系統

管理者

放置地點

數量

備註

J9

Chrome

圖書館

迎曦樓二樓

38

自主學習優先

L3

小筆電

圖書館

迎曦樓二樓

20

L4

筆電

圖書館

圖二

36

L6

Chrome

圖書館

迎曦樓B1

40

自主學習用

注意事項:

  1. 載具使用及管理依「臺中市立西苑高中定點載具使用規範」進行。
  2. 載具借用請至少提前一日向代管教師或圖書館約定借、還時間。
  3. 載具借還請任課教師親自聯繫代管教師或圖書館,以便確實於登記簿簽名及註記載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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