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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誠徵辦理高中職教育業務之調用教師

作者 : 人事助理員嘉慶 發佈日期 : 2023-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21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至本局高中職教育科辦理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二)調用時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三、請學校鼓勵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借調本局協助辦理高中職教育相關業務,意者請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洽本局高中職教育科廖政凱股長(電話:04-22289111轉54103),並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格式如附件),以電子檔寄至ak5256@tc.edu.tw (免寄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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