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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轉知:函轉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第15款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作者 : 事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10-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18
主旨:函轉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第15款規定解釋令,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3446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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