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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轉知:函轉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並溯及自112年6月4日生效,請查照。

作者 : 事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3-11-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1-08
主旨:函轉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並溯及自112年6月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2日中市教秘字第112009611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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