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3-12-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04
請本校公務員參閱附件以避免違反相關兼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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