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全校公物保管 重要時程公告
發佈日期 :
2024-10-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02
1.公物保管為師生環境教育時數,缺席必須補做。
環境教育法第19 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參加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2.113-1學期全校公物保管時程如下:
14:00--14:10 外操場放置書包時間
(14:10後開始管制書包放置處進出)
(下雨天不用到外操場放置書包)
14:10--15:30 各班打掃時間
14:20--15:20 回收場開放時間
15:30 公物保管活動結束 各班服務股長繳回自評表
15:40起 外操場集合 (下雨天則不用集合)
16:00 放學 (下雨天在各班教室聽後廣播放學)
*欲領用洗衣粉以及鹽酸和長柄掃把之班級,請提早到學務處領取
*班長請於15:30前繳回各班自評表
*當日各班外掃區仍然會給予評分
*高處的燈管 玻璃窗戶請不用擦拭,安全第一。
環境教育法第19 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參加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2.113-1學期全校公物保管時程如下:
14:00--14:10 外操場放置書包時間
(14:10後開始管制書包放置處進出)
(下雨天不用到外操場放置書包)
14:10--15:30 各班打掃時間
14:20--15:20 回收場開放時間
15:30 公物保管活動結束 各班服務股長繳回自評表
15:40起 外操場集合 (下雨天則不用集合)
16:00 放學 (下雨天在各班教室聽後廣播放學)
*欲領用洗衣粉以及鹽酸和長柄掃把之班級,請提早到學務處領取
*班長請於15:30前繳回各班自評表
*當日各班外掃區仍然會給予評分
*高處的燈管 玻璃窗戶請不用擦拭,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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