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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公告:國教署補助高中以下學校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作者 : 特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02-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12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第二學期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2、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繳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並寄送承辦學校複審。
3、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並分別繕造名冊,且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排列名額(學業成績請繕寫至小數點下第二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原住民資格及初審後,併同申請表件及合格名冊並逐級核章後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前寄送承辦學校複審。


符合資格且欲申請之學生,請最遲於114年2月27日(四)中午前至教務處特教組索取申請表件,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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