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重要通報】重申提醒教職員工出國重要注意事項
重要通報
重申提醒教職員工出國重要注意事項:
一、 平日、假日及寒暑假期間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二、 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三、 出國報備(請假)作業說明如下:
(一)大陸地區(含珠海、深圳、香港、澳門):
█因公務事由
因公赴港澳案件簽奉核准後,於出境日一週前將赴港澳時間、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以函文敘明並通報大陸委員會。
█因私人事由
1. 出國前:
(1)請登錄雲端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出國申請單。
(2)行前至陸委會全球資訊網/「臺港澳關係」/「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https://www.mac.gov.tw/cp.aspx?n=
015A70099E11C8A8)登錄→完成截圖上傳至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為附件。
(3)出國前:雲端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2. 回國後:雲端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赴大陸返臺意見表。
(二)其他地區或國家
雲端差勤系統→差假申請單→出國申請單→填寫期間、事由、假別(含寒暑假、連續假期)等。
四、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4月7日府授人考字1140090047號函及相關規定辦理。
以上通報
各處、室、館
人事室
11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