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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第六點、第十一點及第九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作者 : 總務處幹事 發佈日期 : 2025-06-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09
轉知勞動部修正「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第六點、第十一點及第九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如附件)
依臺中市政府114年6月3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155246號函轉勞動部114年5月29日勞動條3字第114014811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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