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勞動部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暨原函等資料1份

作者 : 總務處幹事 發佈日期 : 2025-09-3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30
詳如附件。

主旨:檢送勞動部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暨原函等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114年9月25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289539號函轉勞動部同年月19日勞動條2字第1140148505號函辦理。
二、 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應以不出勤為 原則,如確需勞工出勤,雇主即應保障其通勤安全,避免 危害發生。為強化天然災害發生時出勤勞工之通勤保障, 請督責所轄事業單位參照旨揭要點第6點之1,事先於勞動 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通勤協助事項, 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
三、 為使貴中心、學校勞務提供者瞭解相關規定,請協助宣導。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