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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 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 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作者 : 人事助理員 發佈日期 : 2026-01-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05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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