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讀書心得競賽實施要點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國中部讀書心得競賽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一0五年九月十二日主管會報訂定
中華民國一0六年十一月六日主管會報修訂
一、主旨:
(一)培養學生閱讀習慣,增廣知識視野,領略閱讀帶來樂趣與自信。
(二)鼓勵以閱讀為策略,豐富學習經驗,養成獨立思考及自學能力。
(三)透過心得寫作競賽,訓練寫作能力,潛移默化心性及內在涵養。
二、實施方式:
(一)由國文老師於班會課及國文寫作課程,進行閱讀心得寫作指導。(二)心得競賽素材可採1.班級共讀書2.至圖書館借閱個人書3.由學生選讀私人書籍。
(三)國文老師可利用「6/19圖書館開放暑假權限」後,花15分鐘帶領全班至圖書館借閱競賽書籍。或暑假輔導期間帶領學生至圖書館閱讀。
(四)競賽時間:
排入暑輔學力測驗時程,比照正式作文測驗進行,桌上不可放置任何參考書籍,競賽完畢由參賽各班國文老師比照作文測驗,至教務處油印室領回批改。
(五)各班國文老師於競賽後一週內,每班選出前2名作品影印,將影印本及提報名單繳回圖書館三樓辦公室辦理敘獎事宜。
三、實施對象: 國中部學生。
四、錄取名額:
由各班國文科教師依內容品質選出優秀作品最多2名獎勵。
五、獎懲規定:
(一)各班得獎同學,頒發獎狀並記嘉獎乙次,以資鼓勵。
(二)學生心得作品若侵犯智慧財產權經舉發者,記警告兩次。
六、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一)評審老師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下列任一事項,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違反下述情事,圖書館除有權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品外,並記警告乙次處分。
1.投稿內容倘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能辨意等,將以資格不符論,參賽者不得異議。
2.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3.作品內容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
(二)評審老師因故取消某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後,評審老師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三)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布得獎時,得獎者即應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圖書館取得語文著作之專屬授權(並可再授權),並應配合圖書館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