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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室公告:教育局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作者 : 生活輔導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3-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4-08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8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022705號函辦理。

二、教育局因學生無照駕駛機車傷亡案件增加,請各校加強宣導下列標語:

(一)切勿無照駕駛汽機車,滿18歲學生應先取得駕照再騎乘機車。

(二)乘坐機車、騎乘自行車應配戴安全帽,搭乘汽車應繫妥安全帶。

(三)留意大型車視野死角-遠離內輪差。

(四)「不酒駕」、「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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