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室公告:111年第二季(4-6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發佈日期 :
2022-04-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4-06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31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026262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減少本市青少年交通事故率,臺中市網站、LED或CMS宣導標語文字:
(一)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先行,違規者最高罰3600元。
(二) 行人應遵守號誌,號誌秒數不足等下次綠燈再通過。
(三) 開車、走路不滑手機,安全不會有危機。
二、 為有效減少本市青少年交通事故率,臺中市網站、LED或CMS宣導標語文字:
(一)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停讓行人先行,違規者最高罰3600元。
(二) 行人應遵守號誌,號誌秒數不足等下次綠燈再通過。
(三) 開車、走路不滑手機,安全不會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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