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公告】113-2學期缺課零分規定與獎助學金申請期限提醒
發佈日期 :
2025-07-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29
113-2學期缺課零分規定與獎助學金申請期限提醒(9月15日前完成)
親愛的同學,您好:
為確保「學期成績」正確計算,並保障您申請獎助學金的權益,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授課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因此提醒同學們,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請假手續及缺課紀錄查核與處理,成績一旦核定為零分,將無法更改。
若有曠課及相關懲處紀錄,請盡快處理,否則將無法申請獎助學金。逾期後將無法再補辦。
請於114年9月15日(含)前完成上述所有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完成上述所有程序』是指,提出請假或銷曠、銷過程序,且學務處已完成處理作業,並已更正相關紀錄。即成績系統1Campus中曠課、事假、懲處等紀錄確實已刪除。如有疑問,歡迎洽教務處。
教務處 敬啟1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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