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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請至人事室申請改敘薪級

作者 : 人事助理員嘉慶 發佈日期 : 2025-09-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26
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可至人事室申請改敘薪級。
二、於教育部函下達後3個月內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檢附教育部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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