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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事宜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4-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18 公告分類 : 研習,比賽與活動

115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事宜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5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為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失效須換證,本局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換證對象為106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含臺北市政府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

四、        旨揭換證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教輔換證條件採2種方式擇一進行:

1、        於持有證書期間獲邀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且完成2項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一,得參與換證回流研習後換發證書。

2、        於持有證書期間未完成教學輔導事項,得經學校推薦參與換證回流研習,並執行4項專業實踐事項,審查通過後換發證書。

(欲參與換證之教師需經校內相關會議審議推薦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換證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換證推薦申請期程,自本(115)年51日起至同年610日止,本局將另函通知推薦審議結果。

(經通過審查換證推薦之教師,如於115學年度變更服務學校,至遲須於本年93日前繳交新學校同意推薦之推薦表予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檔寄至taichung0318@gmail.com)。

五、        申請換證教師須參與本市115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回流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研習時間:11595日及912日(均為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研習地點:本市西屯區協和國小視聽教室(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研習代碼:5560496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以上開研習代碼報名,名額30名,額滿為止。

(研習注意事項:

1、        本研習為認證課程,以具備換證資格且通過推薦審查之教師優先參與;未具備換證資格之教師僅能取得研習時數。

2、        課程開始上課15分鐘後即停止簽到,請研習教師務必準時參與研習。

3、        研習當日西屯區協和國小開放校園停車(請由安和路南側門入校),惟校園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以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前往研習會場。

4、        為響應環保及避免交叉使用杯具,研習不提供文具及餐具,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筷。

5、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6、        請所屬學校惠予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公假登記。

六、        檢送本市115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及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回流研習實施計畫各1份,可編輯檔案請至本市國民中小學課程教學資源網下載(https://guidance.tc.edu.tw/advisory/page/e1e41366-d899-4b57-b755-e63937cfd429/unit-doc-content?id=1280);若有相關疑義,請分洽下列單位:

(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相關行政作業、研習: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高先生(04-23584001)。

(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臺北市立大學(02-231130408435)。

詳見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0wV-YYybPZh2Gr3Iai74AkdM6ZvCQJR?usp=drive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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