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 115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
「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 115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497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計畫期程:115學年度(115年7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二) 申請資格:
1、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2、 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三) 課程說明:
1、 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建議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下同)3萬元,上下學期共6萬元。
2、 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建議補助額度為4萬元,上下學期共8萬元。
3、 申請對象如下:
(1)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2)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四) 每學期課程內容建議融入不同「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課程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的課程共備活動,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後續課程發展修正記錄表」。課程計畫執行期間,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
(五) 請欲申請計畫之教師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中區美感教育基地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信箱yuting0819@mail.ntcu.edu.tw及本局承辦人信箱hglihan7@gmail.com,並將「課程計畫申請書」及「經費表」核章正本寄至本局終身教育科黃小姐收,信封請註明「115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逾期恕不受理。
三、 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 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莊秀貞小姐(02-23145277)。
(二) 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黃于庭小姐(04-22183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