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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作者 : 教學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8-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9 公告分類 : 研習,比賽與活動

「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5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573號函辦理。
二、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國教署爰辦理本計畫。
三、    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請各校審慎考量手語師資之需求,積極宣導並鼓勵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請受薦派教師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GsXDXCcdbXvgmvYU7)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二)    報名表經學校逐級核章後,於115年8月31日(星期一)前將正本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特殊教育科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四、    錄取名單預計於115年9月2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五、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5年10月至116年1月辦理,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則)。課程時數為108小時,課程安排每週1天,初級課程結束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課程全部完訓後辦理訓後測驗。線上非同步課程請學員於課餘時間自行研習。
六、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七、    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請於報名時一併申請(使用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GsXDXCcdbXvgmvYU7)。
八、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6點,以線上方式辦理說明會(開班說明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112.webex.com/s-l-teach-ncyu-112-tc/j.php?MTID=m69b979130c85cee6f79661b15e3a4d05),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供參。
九、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分機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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